无视群众实际需求,打着“为民谋福祉”的幌子超规模建设没有收益的民生类项目;热衷在政府数字化建设中建巨幅大屏,搞重复建设、层层建设,“换一任领导换一个系统”……“新形象工程”只是披了马甲的“面子工程”,归根到底是形式主义作祟,政绩观出了问题。
整治“新形象工程”,就是要从严从实、顺藤摸瓜,做好追责、问责工作,让党纪国法成为不可碰触的高压线,以警示强化震慑,以案例警醒后人。
事后追责必不可少,但责任前置、事前预防才是关键和根本。整治“新形象工程”,仅仅“斩草除根”是远远不够的,必须要连其滋生的土壤一并铲除,构建长效机制。
完善考核制度。思维影响决策,要摒弃“唯GDP论英雄”的模式,改革政绩评价体系,将民生改善、生态环境保护、社会和谐稳定等长远目标纳入考核范围,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是防止“新形象工程”死灰复燃的关键。
优化决策流程。许多“新形象工程”往往是“拍脑袋”决策,缺乏全面系统论证、科学统筹调度以及充分落地条件。因此,要坚持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、依法决策,严格落实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,强化社会监督。
总之,严查严治之外,我们需要更多作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