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《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防范查处规定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稿》)。其中,《意见稿》加强了对“假央企”问题的规范治理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(12月12日《法治日报》)
为了走捷径、傍名企、谋私利,假冒企业登记违法现象近年来频频出现。这侵害了名企权益,误导社会损害公共利益,并破坏了市场秩序。对此,从被假冒的央企、国企,到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再到市场监管部门,纷纷对假冒企业吹响反击号角。
据统计,今年以来仅被曝光的假冒央企数量就已超过千家。此外,还有部分知名民企、外资企业被假冒。面对“假央企”,真央企纷纷发布打假声明,指出有人通过伪造公章、签字等方式将央企或央企子公司登记为其股东,从而取得身份背书。
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已经发布了多批次假冒中央企业名单,给“假央企”以有力打击。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对外公布的两起虚假登记注册违法行为典型案例,也涉及假冒央企,假冒者分别“吃”到市场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,产生了较大的警示效应。
不过,打击包括“假央企”在内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,还是要从源头入手。也就是说,只有严把工商登记注册关,才能将“假央企”拦在门外。此次发布的《意见稿》,就是从规范企业登记管理秩序入手,从源头上对“假央企”出重拳。
据介绍,《意见稿》坚持预防第一的理念,聚焦事先预防、全程控制、违法行为查处、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……完善强化部门协作、实行信息比对互查、依法调查处理、完善撤销程序、加强责任追究、加强信用惩戒等制度措施,令人十分期待。
过去市场监管部门对公司登记备案实行的是“形式审查”,即材料真实性由申请人负责,监管部门不进行“实质审查”,这就给不法分子假冒留下了空间。而《意见稿》要求加强信息系统对接、强化信息共享和核验,对涉及央企的材料,审查有望从形式变实质。
由此可见,《意见稿》是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,精准设计出治理措施。一旦企业登记系统与国资系统实现对接和信息共享,无疑就堵上了以往的登记管理漏洞,有人再假冒央企、国企,将难过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关。
另外,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》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,通过对“傍名称”的约束,也有望起到打击“假央企”的效果。这意味着我国正在对假冒企业现象构建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。
期待《意见稿》走完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后早日正式出台实施,从增量和存量两端,对“假央企”等假冒企业登记现象形成全面遏制。同时,被假冒的央企、国企、知名民企等,在打假方面除了发布声明外,有必要对假冒者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。
近年来,关于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的商事制度改革,为创业者兴办企业提供了多种便利条件,但对于假冒企业登记等违法行为,该打击的要严厉打击,决不能让不法分子侵害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。《意见稿》已经表明了这一点。
此外,各地招商引资部门对企业出资主体要加强实质审查,防止仍未现形的“假央企”“假名企”混水摸鱼。